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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屆 新創事業獎
參賽對象:
自97年6月15日(含)之後成立,並符合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(其日期以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發證日期為基準)

報名期間:100/5/1~100/6/15

報名方式
備妥參賽資料後及新創事業營運計畫書,寄至台北市106羅斯福路二段95號6樓 
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 新創事業獎工作小組收


詳情請洽活動執行單位:
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
王新富 02-23660812 #170
何其盛 02-23660812#323

網址:http://sme.moeasmea.gov.tw/SME/main/award/index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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